(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院校:
军事院校(本科)。
(二)各参赛队以所在大学命名。队中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机构的在校大学生。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考生(户口)所在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正式录取,并具有本参赛官方学校就读的专科、本科生和研究生院校(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注册高校学生)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在赛区报名时须提交《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复印件)。不允许条目。
(二)2006年、2007年参加过全国足球超级联赛、A级、B级比赛的人员(以本校名义参加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除外)不得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须在校就读,通过文化考试,遵守学校纪律和有关规定,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须有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地方医院)。
(四)所有报名运动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28周岁,报名前(大专或本科)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
(五)所有参加第二阶段l(南、北区预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正式注册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并经审核后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
(六)2007级新生不得参加2006-2007年度全国总决赛。